第七百一十三章 胸有大志
虞化平,
当年的四大剑客之一;
燕京城西平街,郑凡刺杀赵九郎的那一晚,虞化平一人轻松拦下了李良申,同时还能抽出一剑,劈了那辆马车。
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江湖上也鲜为流传;
但李良申先是在京畿之地被困了几年,再被新君揉捏了一顿,前不久才终于盼得一个机会率兵去了南望城。
其四大剑客的气度,早就不复了。
剑嘛,要么仗剑天涯自由自在,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要么,剑如风起,人行上坡,好歹也得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李良申两样都不搭,这剑,也就越发沉和重了。
入乾之战,
小河边,
虞化平一人挡住百里剑与造剑师数日。
虽说最后百里剑是死于燕军军阵之中的,但没人会怀疑虞化平的的确确有以一挡二的实力。
和平西王爷当年也被强行拉入什么所谓的“四大将星”之列后来又不提了一样,
如今四大剑客也已成过往云烟,
虞化平,
是名副其实的当世第一剑客。
王爷前些日子还曾调侃过他,问:老虞啊,你现在是天下第一剑客了吧?
剑圣的回答很谦虚:天下很大,总有人不喜扬名的。
王爷的回答更直接:真要有那么三两只,哪天他们想扬名了,咱就派大军去扬了他!
咱大燕的平西王爷是个好面子的人,
自个儿邻居,哪能不是第一呢?
不过,
在此时,
这位第一剑客,却真的是有些过于……迫不及待了。
大楚造剑师曾说过,剑,主要还是靠人来养,当世第一剑客的剑哪怕是一把锈蚀了的废剑,那也是第一名剑!
且,龙渊,怎么着都和废剑不搭关系,是真正意义上的名气和本身都是当世一流的神兵!
就这样,
易主了?
这赶着上趟的意思,也着实过于明显了一些。
甚至压根不算是迫不及待了,还带点强买强卖不许反悔的意思!
按理说,以他的身份地位,哪怕是再大的达官显贵,都得求着他去收自家的子弟,就这,还得看剑圣的心情如何;
当年百里剑在上京城,就是太子武师。
所以,剑圣这般做,简直是将自己的姿态,折级到了很低很低的位置。
但,
剑圣本人也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他等不及了,也不想等了。
灵童之于修炼大家,就如同雕刻师遇到了上等玉胚,心痒难耐啊。
若是大妞抓吉时,没去选那把剑,那剑圣说不得也就作罢了。
但大妞可是真真切切地选了那把剑,
而且,
最要命的是,
她还能感知到百里剑剑灵的情绪!
剑婢,是天生剑胚,意味着其本身在修炼一途上,别的剑客穷极一生所追求的“人剑合一”之境,对她而言,是生来有之的。
只要得名师指点,正常成长,不出意外,日后,一个三品剑客,是跑不掉的。
虽说三品之中也分上中下层层高低,但哪怕是最低等的三品剑客,在江湖里,也是当之无愧的一代宗师。
而大妞这种,灵童之体先不说,生来就能感知到剑灵情绪,和剑能达到心意相同……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自己思索琢磨半辈子的开二品之路,在大妞面前,就是一片坦途!
以剑身替人身,以剑意同人意,二品之力入剑,入本我开二品。
这是剑圣的剑道,
大妞,
则完美符合剑圣的剑道。
所以,
虞化平不矜持了,他矜持不下去了,这次要是错过,他会发疯的,是真的发疯!
老虞声音先到,
却并不是只发出了个声音自己再做个高人,
他本人,也很快就出现了。
剑圣家和王府之间,是有共通的,剑圣进王府,就跟回自家后院儿串门一样简单。
他来到大圆桌前,
看着坐在那里的大妞,这个精致如瓷娃娃一般的姑娘,让剑圣心底无比喜爱。
大妞靠着龙渊,
看着剑圣;
本能的,
绽放出她那在这个年龄段堪比二品剑意的童真笑容。
剑圣身子微微后仰,他快要化了。
这时,
一旁当爹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王爷走到剑圣身后,伸出手指,戳了戳剑圣的肩膀。
“我说……”
“你闺女,是我虞化平的关门弟子。”
“但是……”
“以后在我死之前,你闺女的安危,我保了!”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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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每次你出征,我必伴随,保你于军中平安。”
“闺女,快,拜师。”
郑凡走上前,轻轻按了按大妞的小脑袋,来,给师父磕头。
其实,郑凡对自己闺女能得剑圣赏识,收为弟子,是乐见其成的。
天天不喜欢剑,喜欢刀,郑凡支持。
毕竟,在郑凡心里,天天似乎也更适合像老田那般,提刀纵横疆场。
闺女的话,郑凡自然不会想着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当个安静恬然的大家闺秀,但也没想过让闺女以后去当个梁红玉战阵厮杀,这太苦也太累;
若是闲散时,在家当公主,烦闷时,出门当女侠,这日子,才算真的逍遥。
先前的几个“可是”“然而”,无非是得了便宜再卖个乖,王爷也不可能去给剑圣设置个什么门槛儿或者把自己的闺女弄个待价而沽。
剑圣当然也清楚这一点,
不过二人实在是太熟悉了,再者自己又真心想要收下这个弟子,所以配合着郑凡把这个流程走一遍,满足一下他吧。
大妞还是有些懵懂的,她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规划,在此时就被她爹给安排下来了。
不过,她看着龙渊的神情,像是真的在看宠物猫猫狗狗一样。
她喜欢龙渊,喜欢龙渊剑身上散发出来的这种气息。
郑凡伸手,将龙渊抽出,对剑圣到;“闺女还小,这剑还是你先留着吧?”
剑圣却摇头道:“既然从小就能感知到剑灵的存在,那就将龙渊放在她身边滋养着吧,自小意念与名剑相通,等长大一些后,就事半功倍了。”
郑凡有些愕然,他还以为剑圣送龙渊指的是以后等大妞成年后或者剑圣临终前将龙渊当传承之物给大妞呢,没想到是真的易主,而且就是当下马上立刻。
“那你自己呢?”郑凡问道,“你用什么?”
剑圣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道;
“我现在用什么都一样。”
就这样,
大妞没了反悔的余地,也没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大妞的抓吉仪式,就这般圆满结束。
边上的熊丽箐眼里带着泪,坚强的大楚公主,在涉及自己女儿的事情上,总是容易动情,不过这是喜悦的泪水。
郑凡抱起大妞,对剑圣到:
“要不要抱抱你徒弟?”
剑圣闻言,下意识地双手擦了擦自己的衣服,做出了这般局促的动作,
随即摇头道:
“不必了,不必了,等孩子能自己走路时,我再来教授她一些心法吧,这段日子,就由龙渊,来暂替我。”
“说得像是你就要出去云游一样,你就住隔壁,想来看什么时候不能来?丽箐。”
“在。”熊丽箐上前。
“以后逢双日,你就带咱大妞去隔壁串串门。”
“是,妾身知道了。”
说着,
熊丽箐走到剑圣面前,微微一福:
“多谢先生对小女栽培,小女以后,就拜托先生了。”
“王妃言重了,这是虞某的福分。”
随即,
王爷转过身,看向郑霖。
大妞结束了,
你小子呢,
还在发什么愣?
郑霖仍然坐在中央位置,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
最主要的是,他不是在犹豫选哪个,而是似乎值得他起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人家是在一众东西里挑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他似乎是在捡一个自己不那么讨厌的。
当然,
最开始郑霖是想拿鸡尾酒的。
虽然妖孽,但他只是个孩子,一个孩子,能想得多周密呢?
抓吉,也就是选一个眼缘而已。
其余的花花绿绿,他不是很感兴趣,唯独酒,因为被阿铭偷偷喂过,喜欢那种刺激感强的滋味。
但当他看向酒,再看向站在前方的自己母亲时,确切地说,是看见自己母亲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时,
郑霖犹豫了。
他不怕亲爹,真的不怕,哪怕亲爹揍自己,要是会说话的,他甚至敢反讽一句:来,有种把我打死呀!
他能察觉到这种“善恶”,对他本身存在的“善恶”,他笃定这个自称自己亲老子的男人,是不可能真的伤害自己。
但,
这位自称自己“母亲”的女人……
所有魔王叔叔,对他都爱得要死;
唯有亲娘,是个例外。
怎么说呢,在郑霖的“感知”里,这个女人,真逼急了她,是可能对自己下手的,也是舍得对自己下手的。
很奇怪的感知,但却又无比真实。
故而,退而求其次,郑霖最终开始爬向那块“传国玉玺”。
瞎子嘴角勾勒出一抹弧度,好,很好。
所有的目光,在此时集体落在了终于开始爬动的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