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遗产问题
“站着说话小心闪了腰!”
“快来看啊,这里有个大圣人!”
“真接挑明,你不仁别怪我不义,父母坑孩子的事还少吗?”
“太恶心了,这样的父母!”
“这哥哥也不行,看妹妹这样凭劳任怨照顾父母,他应该主动提出平分家产。”
“如果哥哥这么有良心就不会有遗嘱的事了,父母死后没有遗嘱按法律就是平分,用得着立遗嘱吗?”
“他早知道,是他儿子说漏了嘴。”
“老不死的东西,把女儿当凯子使,建议直接断绝关系,谁继承遗产谁照顾他们。”
“找个律师问清楚,到底该怎么办,父母这么做对吗?”
苏青橙看到这摇了摇头,开始回复。
“很遗憾,她父母这么做是可以的。父母有权将自己个人财产给子女中的一个子女。”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父母的财产,父母有权处分。父母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子女中的一人继承,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父母以赠与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给子女中的一个子女,也是法律允许的。”
“父母自己的东西他们就是财产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只将遗产留给一个子女继承,是父母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由父母采取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了遗嘱的,则遗嘱当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
“除了亲生子女,父母也可以通过其遗嘱,将房产交给任意一个人继承,无论这人是不是法定继承人或者跟父母有没有血缘关系。”
“也就是说如果他们要把财产留给不是子女的第三人都是可以的,更不用说是给自己的一个孩子。”
下面马上有人跟贴,“那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只能看哥哥的良心了,和他好好谈谈。”
“无解了,哥哥不拿钱出来养父母,还要他们的全部遗产,一点愧疚心都没有,妹妹还不撕破脸,只能自己吃亏。”
苏青橙继续回复,“从法律层面来说如果他们执意要把财产留给哥哥一个人是没办法,不过你们可以好好谈谈,摊开来说。”
“就说自己知道了这件事,很难过,如果父母这样,那以后父母的赡养费以后的丧葬费什么的都让哥哥出,不要怕抹不开面子,不然你只能自己委屈自己。”
“这样的父母怎么还好意思让女儿养?”
“他们觉得女儿是自己养大的是应该的呀。”
“那儿子就不是他们养大的,就不应该了?就是不让儿子吃亏,占女儿的便宜?”
“这样的父母太让人恶心了,不配为人父母,你不喜欢女儿可以不要来往,现在要她照顾还不给她钱,真是畜生不如。气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