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巨岩城邦第一百七十三章
清晨的第一缕曙光降临巨岩城最高处的神庙尖顶,大街上忽然就多了很多人。
进城的通道早在半夜的时候就拥堵不堪,在城卫军的协调之下,进城的旅人和马车缓缓地朝前挪动着。
达尼。温迪满心焦急砸从车窗探出头,却看不前方的路,螺旋隧道里满是人和车,维持秩序的城卫军严阵以待,没有人敢大声喧哗。
马车已经在隧道里堵了半夜,从前半夜来到地面入口,一直到现在,晨光从通风口透进来,车子还没有走完隧道的三分之一。
达尼。温迪不是第一次来巨岩城。
早在戴热尔城没有改名之前,他就曾跟随家族的长辈来巨岩城谈过一笔生意,对这条进城的隧道也有一定的了解。
但他从未想过,这座平日里除了商人和朝圣信徒之外几少数冒险者之外,很少有人涉足的城市,如今会迎来这么多人。
堵在路上的人和车马,都是冲着剑圣大人的婚礼来的。
作为戴热尔城的代表,达尼。温迪和自己的家族因为在首战之时就明智的投靠了巨岩城邦,如今在戴热尔城的贵族之中可谓是如日中天,除了巨岩城派来的特使和代理城主、女剑士西里尔将军之外,就是温迪家族最有权力。
因此,剑圣大人的婚礼,达尼。温迪当然是不能缺席的。
但实际上,这一路他已经见过了太多大权在握的贵族,来自棕叶城、雨林城还有深水城残余的大小贵族也纷纷派出了自家代表,他们相互打过招呼,和那些连马车都坐不起的平民旅人一起在这里排队等候。
队伍慢慢的朝前挪了一点,马车夫小心的赶着角马,把车子往前挪了一截。
达尼。温迪尽管内心焦急不已,但不敢有任何不耐烦的言行。
马车里也没有什么解闷的玩意。
所以,他只能继续闷坐在车里,偶尔把头探出车窗,看看通风口的光线。
……
今天又轮到四十七中队休息,夏川跟着老兵们过了悠闲的一天,看着新来的杂役在或房里忙不过来,他还自告奋勇跑去帮忙。
当然,是看在好吃的食物的面子上。
科林的伤好了很多,但还不能正常行走,他狠狠的坐在宿舍前的椅子上,看着忙来忙去的夏川,眼神阴冷。
中午的时候,上次那位前来巡查的长官又来了一次,抽调十名身手灵活的老兵,去帮忙美化街道。
接近下午的时候,大街上很多地方都拉起了彩带,挂起了彩花彩灯之类的装饰物,连营房大门口都挂了一长串的拉花。
如果离得足够远,就能看到巨岩城披上了一层彩妆。
平日里,巨岩城的主色调是土黄色的岩体和青、灰、褐三种颜色为主的岩石建筑,而现在,城中建筑都披上了各式各样的彩色装饰,神庙所在的区域更是张灯结彩、热闹非常。
装饰街道的队伍经过营房的时候,夏川正在帮杂役削土豆。
杂役嘴里一直不停地感谢夏川,左一个长官,又一个长官,说的夏川心里热乎乎的。
老兵们哄笑着走出去,夏川也探头看了看。
“好漂亮……”他喃喃地说。
“剑圣大人的婚礼,可是城里的头等大事呢,”杂役讨好地说,“长官,您明天不是要跟着队长大人他们参加协防,也许还能见着剑圣大人的面呢!”
“那,应该很热闹。”夏川说。
“而且,婚礼结束后,听说还有奖赏。”杂役说。
“哦?”夏川眼睛一亮,“一定有好吃的!”
“肯定少不了!”杂役说。
削完土豆,夏川也跑了出去,跟着老兵们一起看热闹。
营房所在的街道其实比较偏僻,平日里几乎没有多少人经过,隔壁和对们也不可能有平民的住房,都是些城主府和神庙的下属势力的房产,常年都是房门紧闭的。
临街的墙面和柱子都挂上了彩带和碎纸花,还有很多夏川不认识的花草枝叶,都挺好看的。
众人也不敢离开营房太远,仅只是走到两边的街口。
那边的街道倒是很热闹,过往的行人面带喜悦,看上去很是喜兴。
在街口待了一会儿,慕斯队长催大家回营。
下午接近晚餐的时候,有几个穿着花哨军服的人带着一群台箱子的苦工走进营房。
苦工们放下箱子,打开,那几个花哨军服的军官就颐指气使的指挥者一众老兵换上箱子里的衣服。
那些衣服和他们身上的花哨衣服有些相似,和平日里穿的衣服有一点点小的区别,除了基本的款式之外,多了一些亮闪闪的肩章、胸章、绶带和流苏,看上去很是华贵。
慕斯队长对那几个花哨军服的人不断地点头哈腰,明显再告诉手下的老兵们,这几个人不能得罪,所以,大家都老老实实的按照要求穿上这套中看不中用的军服。
轮到夏川的时候,出了一点小麻烦。
他的身材比起这些老兵壮实得多,一时找不到适合他的衣服。
花哨军服有些不满的吩咐苦工几句,半个小时之后,苦工拿回来一套比较大的衣服,才让夏川穿了上去。
刚穿上得新衣服很快就脱了下来,因为这是明天的制服。
花哨军服走了之后,慕斯队长又着急所有士兵,在ca场上交代了明天协防巡查线路。
这一天就在紧张忙碌之中过去了。
……
傍晚的时候,麦克斯和奇力兄妹终于在东部一个幽静的山谷里找到了那种名叫莹莎草的炼金草药。
当然,如果没有猫头鹰们的帮助,他们可能多花几天也看不到。
至少,任务已经完成了,猫头鹰莫西也并不着急催促他们兑现承诺。
“今晚就住在这里吧,”猫头鹰把他们带到一个隐蔽的山洞,说,“下次兽潮可能在八天之后,你们如果抓紧时间,还能再来一次。”
奇力哥哥开始生火,麦克斯开始在奇力妹妹清理出来的空地上搭帐篷。
三人都不怎么说话。
“有没有什么野兽或者没收威胁到你?”沉默了好久之后,麦克斯才问。
“几乎没有,”猫头鹰落在火堆旁边,单脚跳了跳,说,“只要我不进入中层,外围的野兽根本伤害不到我。”
“猛禽之类的呢?”麦克斯又问。
“也没有,”猫头鹰说,“原本我的手下们很害怕生活在附近的一群山鹰,他们的头领是一只低级风系魔兽,但现在,我打败了它。”
“看来你在这里生活得很好。”奇力妹妹说。
“我从没在荒野之中生存过,”猫头鹰说,“从拥有智慧开始,我就一直跟在我的主人身边,后来他死了,我跟在阿布身边。这段时间里,我一直生活在人类世界,没有接触过别的生物,包括我的同类,但是现在,我感觉我的手下也不明白我的想法,他们只是天生的惧怕我。”
“所以你还是想回到人类世界,是吗?”麦克斯问。
“有点,但我不能随意的回去。”猫头鹰说,“即使再找一个魔法师,我也不可能遇到比我的主人和阿布更好的人。”
“那,我们以后常来找你吧。”奇力妹妹说。
“那样也好,但你们不要表现得太显眼。”猫头鹰说,“当你们得到了超过实力的财富和宝物,其他人类会注意到你们的。”
“你知道